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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首批L3级自动驾驶车型获准上路 迈出关键一步

导读:12月15日,我国智能网联汽车领域迎来了历史性时刻,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了首批L3级自动驾驶车型获准开展道路。获批的车型包括长安牌SC7000AAARBEV型纯电

1215日,我国智能网联汽车领域迎来了历史性时刻,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了首批L3级自动驾驶车型获准开展道路。获批的车型包括长安牌SC7000AAARBEV型纯电动轿车和极狐牌BJ7001A61NBEV型纯电动轿车,这两款车型将在限定路段、限定车速条件下开展,标志着我国自动驾驶技术从实验验证迈向实际道路应用的重要一步。根据相关公告,长安车型主要面向交通拥堵环境下的高速公路及城市快速路单车道驾驶,最高车速50公里/小时;极狐车型可在高速公路及城市快速路单车道实现最高80公里/小时的自动驾驶功能。此次不仅展示了L3级技术在特定条件下的可行性,也为未来商业化落地奠定了基础。

长安牌SC7000AAARBEV型纯电动轿车的L3级自动驾驶功能,主要服务于重庆市内环快速路、新内环快速路以及渝都大道部分路段,在交通拥堵环境下可实现单车道自动驾驶,系统能够根据路况和车速自动调节行驶策略,确保安全平稳。极狐牌BJ7001A61NBEV型纯电动轿车则在北京市京台高速、机场北线高速及大兴机场高速特定路段进行,能够在单车道高速环境下完成自动驾驶任务。两款车型均严格遵循我国《汽车驾驶自动化分级》标准,将系统在限定条件下的驾驶能力与驾驶员接管责任相结合,体现了技术能力与法规约束的平衡。自2021年我国推出自动驾驶分级标准以来,L3级被定义为在特定条件下系统能够独立完成动态驾驶任务,但在复杂极端情况下仍需驾驶员接管,这为技术落地提供了明确边界和安全保障。

 

此次L3车型能够顺利上路,与《智能网联汽车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指南》的出台密不可分。该指南明确了在不同自动驾驶系统状态下的事故责任归属,为企业、驾驶员和监管部门提供了法律依据。具体而言,当系统关闭时,车内安全员承担事故责任;而系统开启时,主要责任由汽车生产企业或使用主体承担,但若事故因安全员操作失误导致,也会认定其为责任主体。这种责任划分的明晰,使车企能够清晰界定风险边界,将原本模糊的责任压力转化为技术迭代动力,有助于推动L3级技术从阶段向商业化发展,提升产业发展信心。

回顾我国自动驾驶技术发展历程,从L0L2的推广经历了近十年的积累。L1级别在2010年代初起步,L2级别自2020年后逐步普及,其发展逻辑遵循技术迭代法规适配市场落地的路径,为L3级的推广提供了宝贵经验。结合当前行业进展,预计L3级自动驾驶将在20272030年实现规模化应用。近年来,我国在智能网联汽车发展上动作频频,不仅出台政策文件支持技术研发,还在全国20个城市开展车路云一体化试点,累计开放示范道路3.5万公里,部署智能化路侧单元超过1.1万套,并制定发布88项国家和行业标准,同时牵头国际标准制定近10项,为技术落地和商业化应用创造了有利环境。

 

市场层面,L2级自动驾驶技术已经取得显著成果。2025年前三季度,具备组合驾驶辅助功能的L2乘用车销量达到1054.91万辆,同比增长21.2%,渗透率为63.62%,显示出用户对辅助驾驶技术的广泛认可。这为L3级技术推广提供了坚实的市场基础。长安和极狐L3车型的上路,不仅是技术验证,更是智能网联汽车分级标准与产业实践同步推进的体现。通过限定路段和限定速度的试验,企业可以在实际运营中不断优化系统性能,积累关键安全数据,为未来更大范围、更高复杂度的应用奠定基础。

首批L3级自动驾驶车型获批上路,是我国智能网联汽车技术落地的重要里程碑。限定路段的、功能的逐步验证以及责任主体的明确划分,都为未来技术推广和商业化应用提供了清晰路径。随着技术不断成熟、法规体系日益完善以及市场接受度持续提升,L3级自动驾驶有望在更多道路场景实现应用,为出行带来更加高效、安全和智能的体验。这次上路不仅展示了我国在智能网联汽车领域的技术实力,也为行业发展和技术创新提供了宝贵示范,标志着我国自动驾驶产业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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